全干货总结:律师互联网案源的基本逻辑、推广模式与准备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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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服务其实就是本地生活类服务的一种,我在北京有个案子,大概率就是找北京律师,尤其是对于互联网上的小标的额的案件,客户的要求就是就近、方便、快速,这和复杂的、大额的诉讼案件的客户消费和决策路径完全不一样,甚至和我们自己使用这些互联网产品的逻辑也不一样。 这张图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类型进行了划分,最顶端的是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服务,中间部分是最“卷”的普通案件,最底部则是流量批量型业务,也是最先尝试互联网推广的业务。流量型业务如婚姻家事业务,批量型业务如不良资产催收,签下一个银行客户,就会有一大批案件进来。 最顶部的大案件、大项目,收费最高,大家都想做,但是案源获取难度大、办案难度也大;而最底部的流量批量案件,收费最低,为了维持一定的创收水平,就意味着交付的工作量是巨大的,并且获取渠道完全不一样;而最中间的部分,则竞争最大、最卷。 从去年开始,我们发现市场发生了一些变化。有一批所谓的互联网型律所,正在以下沉法律服务市场所惯用的市场化获客方式,来获取标的额更高、律师费更多(比如 3 万 5 万)、专业集中度更高的案源。 这一类案源,徘徊在普通类业务与流量批量型业务相交的边缘,也是许多律师希望进行突破的部分。 那么,互联网型律所与传统律所有什么区别? 传统律所的销售模式,就是字面意义上的“一条龙服务”,从线索到交付,就是一个律师全部搞定,那个律师就是那条龙。 而互联网型律所的销售模式,首先在线索的入口上,就开得非常大;有专业分工,有人负责流量投放,有人负责客户跟进,有人(律师)负责案件交付;每一个环节和动作,都有话术、有技巧、有策略。 每家公司都有明确的岗位划分和专业划分,而律所无论是负责业务的还是负责市场的,几乎都是法律专业的,这其实很不合理。打造一家互联网型律所,我们必须接受,律所里可能只有不到 1/3 的成员是律师。这是从认知上首先必须扭转过来的。 而另一件大家经常忽视的事情是,互联网型律所往往有一个非常强大的中台。 但凡人数规模体量做到几十人以上的互联网型律所,至少都有这样几个岗位角色:有一个人力部门,而非仅仅一个人力。因为这些律所的工作强度很大,人员流失率很高;财务部门。比如销售的提成,就有一套很复杂的计算公式;产品研发部门。一个法律服务产品无法承接所有需求,必然需要不断开发新的产品。等等。 所以我们可以设想,一个互联网型律所的运转模式,是前端有一个线索团队进行流量投放,然后有一个销转团队在进行转化,交付则由律师团队负责。整体上由律所主任带领几个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管理。这样的律所,很可能只有不到 1/3 是律师。但这样的管理方式和人员结构,更符合现代化企业的状态。 所以,互联网案源其实还有一个基本逻辑,就是以律所的名义,经营一家公司。如果我们还是按照传统的思维,财务由一个合伙人负责、招聘由一个合伙人负责、品宣由一个合伙人负责,最后每个人都干不好。让专业的人,做专业的事。 相应的,互联网案源下的工作模式,也与传统律所的工作模式有很大不同。 02 互联网案源的模式选择 互联网案源的推广模式主要有三种: 第一种是个人 IP 模式,以人为中心,律师们以短视频、直播和图文等形式为载体,作为一个 IP 在互联网上活跃; 第二种模式是大批综合模式,即大量地吸引互联网上的案源,基本不进行细分; 第三种模式是专业产品模式,即把过去 to B 的法律服务产品,改造成 to C 的法律服务产品,吸引互联网上特定的 C端客户。比如以前代理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一方,改造成代理投保人一方;以前代理劳动纠纷中公司一方,改成代理劳动者一方。这样才能在互联网上找到对应的客户群体。 那么,这三种模式应该如何选择? 从目标维度来看—— 首先,做互联网案源推广的目的,是为了个人成为网红,还是为了团队更好的发展,还是为了律所更大的品牌?其次,是从头开始创业,还是已经有了一定的业务基础?再次,有多大的资金和时间可以投入?最后,你想成为一名“大律师”还是“成功律师”? 从能力维度来看—— 第一,不管选择哪个模式,都需要有内容持续输出的能力;第二,综合化商业管理能力;第三,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能力;第四,人才招聘引进的能力。 这些能力,我们自己大概率是无法兼得的,需要借助外力,让专业的人才来补足。 最后,是负面清单—— 负面清单就是你需要考虑的限制条件。 如果你在大型律所里面,可能不一定适合做互联网案源,因为大型所的限制更多,比如:管理费比例问题——大所律师没有议价权,利润低的业务会不划算;利冲问题——会导致难以从 B 端客户转向相对方的 C 端客户;律所品牌问题——许多大所定位于做高端业务。 因此,如果你是大所律师,需要与律所管委会协调好,看能否进行互联网案源的探索。 而如果你在一家中小型律所中,首先需要考虑自己能否接受客户投诉、退费,以及最终的财务指标是否正常;其次,人才和品牌如何建设,对外呈现怎样的形象;最后,依然是风险控制问题。 03 互联网案源的准备条件 1.成本构成 在成本部分,最重要的指标就是 ROI ,指的是投放成本和营收回款的比例,通常来说 1:3 是一个正常的数据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成本仅仅只是广告投放的显性成本,销转成本、交付成本、管理成本等隐性成本没有包含在内。 所以,我们一方面要降低各类成本,一方面要提高转化率、增加业务收入。 2. 团队构成 一个完整的互联网案源团队包括四组分工:投放、销转、交付和管理。 3. 产品市场调研 在产品类型上,我们需要考虑定位于怎样的专业领域;如何对产品进行分层,初级产品是什么,升单产品是什么,产品如何不断升级;如何进行合理定价,竞争对手是如何定价的,我应该定得更高还是更低;如何管理回款周期,是应该先收费还是后收费,如何评估回款风险;如何提高交付成功率,对于后收费产品,胜诉和执行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;如何增加复购和增购,如何形成批量效应。 在市场区域上,要考虑市场容量有多大,案件有多少;现有的竞争格局是怎样的,有多少大律所大团队,有多少法律服务公司;市场的支付能力如何,不同的城市,市场支付能力天差地别,产品的定价也要进行调整;当地人才密度如何,包括法律专业人才和销售人才,比如有电商基因的城市,销售人才更多;当地监管环境如何,对于律师互联网推广的态度是否包容;交付成本如何,比如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是高是低,能否承受。 做互联网案源,其实就是创业。而创业有三个灵魂问题: 1.为什么要干这件事? 当我们选择了一个业务领域,确定了要做的事情,一定要意志坚定。因为在互联网领域创业, 3 个月才能看到苗头, 6 个月才能得到初步验证,一年才能走完一个完整的周期。这中间会有无数的困难和阻碍,只有意志坚定才能走向成功。 2. 为什么是现在? 市场已经准备好了,当然是越早进入越好,但是你是否准备好了呢?是否团队成员可以承担起你的业务,让你可以全职投入互联网案源的探索?需要考虑进入时机问题。 3. 为什么是我? 这涉及到团队能力问题,以及团队内部是否思想统一。 所以,律师做互联网案源,可能真的没有那么简单;而决心,是第一位的事情。 关注法伯乐,伴你走好职场每一步 投稿律所/企业招聘、律所宣发、律师故事或与主编交流 欢迎联系: xiaopar(微信) [email protected](邮箱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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